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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瓦率先附和:“对,跟他火拼,杀他个片甲不留。想吃独食,就看有没有那么大的胃口,到时撑死了,咱们正好分黄金。”
两人这一唱一和,说的众人怦然心动,脑子一热就想杀人分黄金。
还能保持冷静的,仅剩海斯奥与卡明两人。
海斯奥看了看渡边淳二又看了看加拉瓦。
他心中清楚,这二人的反应为何这么大。
渡边淳二跟陈东两家的世仇就不必说了,这次行动中,渡边淳二又遭连番羞辱,哪能咽得下这口气。
没机会都想试一试如何扳回面子,如今有机会了,若能把陈东一举给灭了,什么仇什么怨也报了。
至于加拉瓦,阿三这个国家又没本事又自恃很高,总觉得自己比华国高贵一些,事实却每每无情打脸,让阿三国成为笑话。
如今是个机会,要是能仰仗其它国,大家合伙给华国一个大大的教训,以后阿三国就有了吹嘘的资本。
七家合伙,能不能灭了陈东一伙?
毫无疑问,能!
问题是,灭陈东一伙的理由充分不充分,所带来的收益,够不够弥补美利坚的损失。
海斯奥的脑子转得飞快,权衡着。
只因陈东一伙得知黄金藏在什么地方,不跟大家分享,就得付出被灭的代价?
这个理由似乎并不充分!
首先,黄金藏在什么地方,应该由伊马德告诉大伙,然后大伙在去寻找,谁先找到谁得一成。
伊马德一死,相当于这个条件已经不存在。而陈东能得到线索,那是人家的本事,理应再得一成黄金的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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