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定你应该看得懂。”
“这是……你怎么受的重伤?”林溯疑惑地看向他。
“七年前,我送你走后,回来的路上被人截住打成重伤。指使的人就是连弈。”
林溯瞳孔放大,惊诧道:“我不相信。”
“我这里有证据,三百万的金额交易。”他又递了一份文件过去,林溯看完根本反驳不了。
连弈,他怎么会?怎么能做这种事?
“阿溯,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不把这些东西送上法庭。”绕了半天,苏明终于说出主题。
“什么事?”
“跟我在一起。”
“不可能的。”林溯一口否决。
“阿溯,我也不想这样,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能想到的只有这个,只有这样你才能答应留在我身边。我已经订好了机票,我们现在就走,连弈他永远不会找到我们。”
“不行,我不能这样……”林溯站起来想走,却浑身发软。之前那种苏明给他下到汤里喂给连弈的迷药,现在放到了他的咖啡里。
他试图说服:“苏明,你不要这样,我们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
“我不想跟你做朋友,一点都不想!”
林溯一直都在挣扎,可是浑身无力的他即便挣扎也只是小幅度的动作。最后还是被扶上了苏明的车。
“不要这样,我会恨你的。”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adfuns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