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某个人,宋萝此时态度称得上温和可亲。
习惯了宋萝平日的做派,兰西不习惯地咳嗽一声,投过去一个同情的眼神。无论是作为同类,还是宋萝的好朋友,他都能深刻地理解对方对于饕餮的恐惧。
上古兽什么的,实在是太作弊了。
然而他们的这一番受害者之间的交流,到了宋朝歌眼中,又变成了两人的眼神传情,只是还没等他表达不满,那个刚刚将他拂开的男人便先一步开口:
“快点。”
兰西瞪了玄墨一眼,解释:“哎我只是想问问他喜不喜欢小兔子。”
在玄墨面无表情地注视下,兰西坚持着将他的歪理邪说说出来:“如果他喜欢宋萝,首先得爱护兔子吧?”
宋朝歌想了想,竟然想不出理由反驳。
小时候的他对兔子并没有什么喜好,但当他有次偶尔碰见他暗恋的小姐姐变成一只粉红色半人高的大兔子,受到惊吓休养半个月,之后终于想通的他,便对这种生物有了特别的关注。
古人云,爱屋及乌。
当然,他也明白,兔子是兔子,阿萝是阿萝。他喜欢的是这个人,和对方的种族无关。
因此刚刚在洗手间,听到男孩提出这样的问题,他以为这人是心怀不轨,故意接近阿萝,用阿萝的秘密威胁他们,情急之下他才出了手,想要制住对方。
现在想来,似乎是他脑补过多?
尤其是当那个叫做玄墨的男人出现之后,无论是阿萝,还是兰西,所有人的画风都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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