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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这姑娘的弟弟退了烧,恢复了清醒,这姑娘这才开始着手做自己想做的第二件事。
她把自己带来的大半银钱放到了医馆,一方面是为了结算诊费药费,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让自己弟弟能在医馆住上一段时间,好好休养一下身体。
再之后,这姑娘找上了当地的知县大人。
一个十岁的小姑娘,虽然紧张、害怕,但却还是义无反顾的拿起了鼓槌,敲响了衙门前头的那面大鼓。
为了保住弟弟,保住属于弟弟的微薄家业,这姑娘豁出命去死命的闹。
她很聪明,并没有指望着村里的里正帮她主持正义。
因为她很清楚,在她十岁、她弟弟四岁的这个残酷现实面前,她的意愿和委屈根本就不值一提。
她如果想要保住自己弟弟,那她就必须不给村里任何人捂住这件事情的机会。
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这姑娘才会咬紧牙关,直接把自己的叔祖一家告上公堂。
她告的当然不是她堂婶不给她弟请大夫,她告的是自己母亲死因存疑。
当着县城百姓的面,这姑娘把大夫说的她娘“养养就能好”,以及她娘在她几个堂婶的照料下渐渐走向死亡的事儿全给抖了出来。
顺带的,她也提到了昨晚自己弟弟的房间,窗子被人四敞大开,以及在她发现自己弟弟高烧不退的时候,她的那位堂婶是怎么拒绝帮她弟弟请大夫的。
县令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姑娘上堂告状,他让衙役把这姑娘的叔祖一家全给传唤到了公堂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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