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一去没有太长时间,回来的时候脸色明显的不好看。
闻晓的手机响了一声,沈乐池告诉他自己已经到了。
中午的时候,阮星剑和闻晓谢绝了王导共同吃午饭的邀请,去了镇里最好的一家饭店。
说是最好的,其实也就一般。桌上铺着一层透明的桌布,服务员虽是又擦了一遍,但也难掩其油腻。
阮星剑皱了下眉,闻晓倒是没觉得什么,他从小长于乡村,这种最是常见。
阮星剑拿出餐巾纸,给椅子擦了好几遍,才让沈乐池坐下,沈乐池原本也有些嫌弃的脸顿时变得眉开眼笑的。
菜单上也泛着油腻,沈乐池也没拿在手上,只那么看着,点了几个菜。
等待上菜的间隙,阮星剑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我刚来你就赶我走。”沈乐池微微噘着嘴。
闻晓受不了了,让这么一个大可爱伤心简直是犯罪啊。
“这里不适合你。”阮星剑说的这话不假,像他们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吃的都是山珍海味,出入的都是高档场所。这里只是个小镇,马路不如a市宽敞、整洁,食物不如a市种类繁多。人都是要吃喝住行,且看这吃,这里最好的饭店不过如此。再说住,镇上没有宾馆只有旅店,房间狭小,隔音效果也不好。
这种环境,走南闯北拍戏的阮星剑能忍受得了,但从小到大没吃过一点苦头的沈乐池怎么能忍受?
“你怎么就知道这里不适合我?”沈乐池反驳,“反正我不管,你什么时候拍完戏我什么时候走,你别想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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