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训练仅凭着一腔兽性驱动的贼匪,此刻遇到训练已久的卫民军,简直就像是羔羊落进了屠夫之手,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轻易就被收拾妥贴。
眼见战况顺利,刘长贵率着一旗人手杀将过来与霍蕴书汇合,问道:“霍先生,要留活口吗?”
霍蕴书握剑的手一顿,回问刘长贵:“刘副司总觉得呢?”
刘长贵看了看霍蕴书,又转头看着那些贼匪手里盘迹斑斑的木棍竹枪,闭口不言。
“手上沾染过鲜血的人,已经不再是能安乐度日的良民……”霍蕴书也看到了那些发黑的血迹,闭了闭眼,叹息道:“都杀了罢,免得校尉大人回来为难。”
霍蕴书和刘长贵都清楚,为什么是他们率领着第一司和第二司在此处对阵这些贼匪,并非仅仅只是因为第三司的战力问题,最大的原因在于,第三司的副司总楚柔,有一个喜欢捡流民的习惯。
在燕凌戈部署战术的时候,预计的是第二司与天王寨去对阵胶东王府的骑兵,但霍蕴书后来强行建议更改,就是担心,万一在对阵这些流民时,被这些流民悲哭着乞求几句,楚柔就心软不忍心,留下祸患让校尉大人为难。
在这一点上,刘长贵与霍蕴书意见相同,但他的想法却又与霍蕴书不同。他觉得,校尉大人既然给自己麾下定名‘卫民军’,那么,卫民军的将士,必然是用来保家卫民的,至于这些噬过血,尝过鲜血滋味的野兽,还是杀将干净,永绝后患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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