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唐娘娘挑的,纯白色,有点细绒的那种,过于娘了,是,很暖和,唐森觉得,廿予哥上围巾的样子,像是个兔子。
把脸藏进围巾的样子,更像了,耳朵都冻红了,也没和他说冷。
“你等会先回去,外面挺冷的,我去趟常叔那里。”唐森看现在的时间不算太晚,正巧吃饭的餐厅对街就是常叔的店,他就去看看,也有一段时间没去了。
常叔好像和唐森母亲家里沾点亲戚关系,一直对唐森挺好的,与家里断了联系之后,他倒是会定期去看看常叔,唐廿予是知道这件事情的,把脸又往围巾里藏了藏,点头表示知道了。
他并不是冻红的耳朵,而是害羞,也就唐森会认为,人均消费过千的餐厅,提供的直梯会让客人冻红耳朵。
无意间,给餐厅扣了一锅的唐森,没有让唐廿予开车送他,陪他到车库取了车,就又返身去了一楼,步行去常叔那里。
唐廿予记得没错,常叔是和唐森母亲家里有点血缘关系,但是,他已经离开家很久了,己在这个城市的一角,开了家粥店,唐森以前也只是知道常叔的存在,和他关系好起来,还是和唐吃有关系。
对于暴食的唐吃来说,唐森父母强冷,要求唐森我控制,拒绝提供他食物的行为,会让他生不如死,唐吃太饿了,饿到恨不得咬一己的手臂,去体验咀嚼的美好,所以,唐吃逃跑了,闻着饭香,迫切的需要进食。
没钱,是买不到饭的,唐吃是跑到常叔那里,蹭了一顿又一顿,才算勉强吃饱的,惜,他后来又被抓回去,差点被送去神病院,决裂了关系逃跑,才遇到唐廿予。
唐森一直都没有说过,己跑了两次,第一次是因为被关起来,饿到受不了,第二次是被强行各种药剂,要被送去神病院。
这些事情,他不想拿来说,快步的走向常叔的店,熟悉的粥香让他感觉到安全。
常叔,患有一种见的遗传病,为了一代的健康是不生孩子的,所以,他也一直没有找对象,快五十岁的人了,还是己过。
再加上,常叔的抵抗力不太好,不过于劳累,餐饮业这种很累的行当,本不适合常叔,他有一手熬粥的本事,每天就只有五大桶粥,卖光算结束,洗碗收拾让服务生来,他也挺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