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大多数城市人的双手,这人的双手粗糙,宽大,衬衫袖口下掩藏的手腕肌肉线条流畅,一看便充满力量。
乔楚深吸一口气,正要翻开封页下笔签名,这人却一掌拍过来,接着就听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道:“我要你签‘星期五’。”
轻轻移开固执摁在书页上的手,乔楚按照要求,白纸黑字地写下“星期五”三个字,下笔时力量有点失控,划破了扉页。
“这是你给他的名字,为什么,又不要他了?”
乔楚不抬头,不说话,只是握着笔的手越攥越紧。
周围开始有人小声议论。
保安发现一名米分丝逗留时间过长,过来想要把人拖走,可是两三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上前抓住对方的胳膊,却愣是无法撼动他分毫。他穿着衬衫,看着很清瘦,摸上去才发现身上都是肌肉,还不是那种在健身房特地练出来的花把势。
这人什么来头!保安队长看出这人是有身手的,而且气质和普通人不同,眉眼锋利,看上去极为不好惹,于是不敢再轻举妄动。
“这位先生,如果您已经拿到了签名,麻烦您往这边走,后面还有很多书友在等。”编辑生怕今天再生出什么事端,急忙跑过来,无意中瞥到男人的衣服,微微挑眉,发现竟然是很名贵的牌子,而且还是那种全球限量版。
“为什么又不要他了?”男人丝毫不理会周围的人,只是目不转睛看着乔楚,拿着书的手,手背青筋因用力而凸起,声音变得沙哑,“一扔就是三年,真是不想要他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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