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力把他甩开,不知道哪两根神经线搭错了,给了他小肚子一拳后,我又把他拉近,对着他那张该死的嘴用了全力,压了上去。
好像压路机碾过的亲吻。
抢劫视线,掠夺呼吸,逼停心跳,鞭使神经回路大道朝西天。
更加糟糕的是,我还回答了:“吻过了,你总不能说你是太监吧?”
13、
阿涵听了我平铺直叙的讲述,半天不作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随手翻看着那叠资料。我凑上前去,恰好看到余思源他爸最近的照片,身穿高尔夫球衫,休闲的米色裤,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中年男子典型的形象。
到底哪里能吸引着女人呢?论身材没身材,有钱也不是很有钱——至少离富豪榜的距离还有数个光年,年纪没有丝毫优势,就精力方面而言,他肯定不如他儿子。
为什么呢?
我看着照片问阿涵:“你打算从哪里下手?”
阿涵支吾了下,倏然道:“他喝醉了,而你去送他……这是羊入虎口的意思吗?你老实说,你有没有……顺便就把他吞下肚?”
这话让我差点背过气去,这该死的阿涵,为什么只在狗血淋头上特别敏锐呢?
当然,并不是说我真对余思源做了什么。
在吻过之后,由于缺乏必要的条件,比如一张床什么的,我并没有更进一步得进攻。
再加上,他的眼神在乍然一惊后,蒙上了薄雾,春色无边,变化万千,足以令人目迷五色,进退维谷,犹如困在巫山蜀道……对了,巫山巫山,怎么能不联想起巫山云雨?那个混蛋要把地名跟情事勾搭在一起的?害我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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