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片有个大湖,表面波光粼粼,水下暗藏杀机。水寨里的人都是凫水的好手,厉害的,一口气能在水里憋两天,他们常年做水里的勾当,有商船来了,就潜过去,凿穿船底,让人落水。小喽啰们上船抢了货物就走,当家们会武,驶着一艘小舟,比手臂还灵活,轻轻一划就到了落水人身边,直接用船浆敲碎了他们的脑袋。
黑店夫妇,干的则是陆上的活计,有人经过了,三五个人的,就自己杀了,当人肉包子。大队的人马,就用信鸽通知寨里,遣人来围杀。
“自己人在店里,那你们还放箭?”
这会带队的是寨里的九当家——他们水寨一共有十个当家,他微微抬了眼皮,刀口舔血的人对人命也是冷漠的,“没有回应。”他说。
只要没有回应,不管是因为死亡还是因为被绑住了,那就会大规模进攻。
“你们这样的东西啊,就是披着人皮的鬼怪。”指挥使用刀尖挑着九当家的下巴,稍微用力,雪亮的刀尖便穿透喉咙,滚烫的血洒在了地面上。
他找了一面桌布,将刀尖擦拭干净,“继续上路。”
部下问:“那水寨不需要围剿吗?”
指挥使:“我们的任务不是这个。”
锦衣卫的任务,是护送姜星秀上京,姜星秀想,那他的任务,就是让一群魔鬼下地狱。
当天夜里,他从包袱中拿出了一盏麒麟灯。
“好孩子。”他抚摸着那盏灯,亲手替他点燃了体内的灯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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