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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真不错嘿!”
郭叔边抱着兔子腿啃边感慨。
郭叔姓郭,单名一个党字,身材矮胖,皮肤黝黑,虽然过得艰辛,但脸上始终带着笑意。
按他自己的说法,还能活着,那已经胜过大多数人了。
一开始李文博也绝望过。
不过郭叔说啦,只要对生活绝望,那就去城北树林深处的乱葬岗看看。
去看看那些残肢断臂枯骨,还有呱呱叫的黑鸦跟眼睛冒着绿光的大黑狗。
看完之后心情就会好起来。
李文博去看了,心情果然好了很多。
跟那些死了都不知道是谁,甚至可能被野兽刨出来果腹的倒霉催比起来,他已经幸福太多了。
李文博不由透过漏风的破窗看着屋外飞檐落下的雨帘发呆。
小桥、流水、破庙,断肠人。
别说,还真有那么点儿艺术气息。
虽然在这里活着提心吊胆,但他却比过去活的舒坦。
最起码,他觉得自己是个人。
虽然除了郭叔跟余叔之外的其他人并不这么认为。
在百姓眼里,他们是避而远之的江湖客。
在江湖大侠眼里,他们只是街边的小喽啰,连围观摇旗呐喊的那个程度都没有。
没错,他们是江湖客。
只不过江湖上有那些大侠风光的一面,自然也有他们底层小人物挣扎着只为了活下去的一面。
“文博,愣着干嘛?再不吃你郭大爷全吃完咯!嘿!这小黑胖子!给你侄儿留根儿腿!”
接过余叔帮忙夺过来的兔子腿,李文博大口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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