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乐。
“安德烈到底行不行啊?”
“看不行,雄虫都喜欢路易斯,安德烈太太壮了,跟个铁木桩似得,雄虫会被他吓跑。”
另只壮的军雌不满道:“你们索格家的人说话就像放屁,这叫魄健。”
“你看你看!雄虫跑了!”
路易斯了声,完全能够想象雄虫被热似火的雌虫吓得落荒而逃的样子。
他眯起眼,之后就把这事抛到脑后,有天回家晚,天空飘起了小雪,路易斯站在窗边边品红酒边看着雄虫想,家伙肯定呆不了多久,瘦的只,天气又么冷,估计要雪。
他毫不在意,自顾自的去洗澡,躺在舒服的大床上睡觉。
但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坐起来,爬到窗边,只雄虫撑着把伞,沿着路灯慢慢的离开花园,风进他的衣袖,略微宽大的虫族传统服饰被风吹鼓。
他低着头,脚步定,似乎漫的等待点也没有耗去他的耐心。
或许当初不应该逗他,路易斯难得的愧疚了丢丢,很快就不屑顾。
自作自受,话都说清楚了还紧贴着不放。
路易斯对着雄虫的背影摇了摇头,啪的关上窗。
个月前,他正在公爵的府上参加烤宴会,朋友了大麦芽酒,碰了碰他的肩膀:“你看边,看边,沃尔什家的雄虫。”
路易斯奇怪的看过去,角落里,乐手的旁边,站着个瘦瘦的雄虫,暗沉发,皮肤惨白,面瘫着脸看着舞池里的语欢歌,雕塑样安静沉默。
路易斯皱着眉,不明所以,朋友有了醉意,嘟囔着说:“沃尔什家的人虽然有些怪癖,但可都些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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