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年前,玫瑰王朝的兰马洛克,是一个传奇。
一杆铁枪能挑翻三十余名对手,同样是金庄的骑士,同样身披盔甲,但他就是与众不同。
鲜血染红了他的胸襟,火红狮子的称号,就像死亡一样烙在他对手的心上。
直到,同僚的长剑,穿透他的身体。
“啊!”实验室前,云芊流发出了一声惨叫。
惨叫在兰马洛克收回刺进云芊流肩膀的手掌之后,云芊流并没有因为他的得手而惊慌失措,依然打算使用恩赐,但却被兰马洛克识破,抽出了手掌。
他的身体,就像一个无坚不摧的利刃,一把勇往无前的长枪。
和格拉海德不同的是,他并不能免疫迎面而来的攻击,不能把自己的身体化为粒子,他的同伴需要借助高速来切割物质,但他只要伸手。
伸手,便是一把长枪。
他握着的铁剑,制式和两千年前刺死他的剑一模一样,这是他的敌人,代表着背叛,他拿在手里,便是要提醒自己这份背叛。
现在,才是真正的兰马洛克。
一杆长枪,大杀四方。
而面对这样的怪物,孙无情第一次站稳了身体,左手把骨折的右手腕折回,剧痛让他清醒了不少。
他才反应过来。
“朋友”已经不在了,现在,这台机甲塞给他的信息,需要他自己处理。敌人的力量,敌人的速度,就这样展现在他面前,但已经不会有人再提示他怎样去做。
不过,这不代表他失去了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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