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里静悄悄的,旁边的兔子们一直挤来挤去,他只能缩在角落里,用兔耳朵努力的把自己藏起来。
等卢炀匆匆忙忙赶过来的时候,阮眠又被一只兔子扑倒在地,他好不容易才从一条压着他的兔腿下爬了出来,全身的毛都被弄乱了,看起来乱糟糟的。
他呆呆的坐在地上,轻轻喘着气,两只耳朵耷拉着,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委屈。
卢炀大步跨进屋内,只看了一眼,就急匆匆的把兔笼打开,一下子将阮眠从众多兔子里面抱了出来,放到了怀里,心疼的给他捋了捋兔毛。
王大力在旁边看傻了眼,看看卢炀,又看了看他怀里的兔子,有些吃惊道:“你怎么这么快就认出来了?你确定这只是阮眠吗?”
他怀疑的看着卢炀怀里的兔子,在他看来,这些兔子长的都差不多,看不出有什么差别,卢炀怀里的这一只,不过是比其他的像得兔子好看一点而已。
这么多兔子混在一起,别说找出它们之间的差别,就是想把它们仔细看一遍都难,卢炀怎么做到一眼就能找出阮眠的?他不太相信。
卢炀轻轻安抚着怀里受惊的垂耳兔,把他身上的兔毛一根一根捋顺,心疼的揉了揉他的下颌,听到王大力的问话,忍不住抬头,有些气急败坏的说:“这是我的兔兔,我怎么会认错?他就算只露出一根兔毛,我也能认得出来。”
王大力撇了撇嘴,觉得卢炀说的有些夸张,但是他看卢炀刚才的模样,确实是进屋之后一眼就认出来了,从他笃定的动作来看,他好像连怀疑都没有怀疑,一下子就十分确定这就是阮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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