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许多年,他宁愿暂住在天师门简朴的小院落,也不愿住什么仙人洞府。
他活了四百八十岁,只有这么一个小辈,每次见他都会糯糯地喊自己一声叔叔,每年烟花齐放的年关吃一顿暖洋洋的火锅。
姜勤风不在身边的日子,总会有些怅然若失,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这种感觉叫做思念。
他天性冷酷严肃,不近人情,却又有心,越到真相被发现的时候,越对这个意外得来的小辈温柔。
原来心中有愧,是这般感受。
公孙赢侧过脸,漫不经心:“你身上的留影石也无甚用处,一个雾神符便可使之无效,下次诈我留证据,还是仔细些。”
姜勤风不动声色,用手探测衣袖中的留影石,果然毫无反应,他抬头直视月光下的白衣剑修,唇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
“……公孙叔叔,你为什么要做这些事?为什么背叛上清?背叛修真界!我与你的情分,也是为了达成你的目的,不择手段吗?”
十年风雨,今夜皆化为声声质问。
不知何时,当空一轮圆月被乌云遮蔽,森林蒙上一层阴影,顿时暗淡下来。
“你说的不错,皆我所为。小风,我欺骗你,你不过是我利用的工具。”
“卿元驹是魔道的人,我也知晓,道莲之战中,人便是我放的。”
“带你回仙境之巅,教导你成为柴京彦的徒弟,不过为了得到更多的权力,这样才好安□□的人手。”
他平静回答,衣袍翻动,墨发飞扬,容颜几乎未变,还是那个在临江城,天神般降世,拯救姜勤风性命的公孙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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