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姝,你见没见过自己变成狗的样子,就是这样的,一丝不差!”老鬼啧啧称奇。
有姝尚且来不及细看榜文,就听旁边的几个路人议论起来,“这狗都丢了一个多月了,若是还活着,早该找到了。”
“是啊,端亲王派遣禁卫军连日搜索皇城,可说是刮地三尺,竟连一根狗毛也没找着。要我说,怕是早就进了哪个乞丐的肚子了。”
“从之前的万两黄金加至现在的十万两黄金,这狗若是被我找到,莫说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你有那个运气吗?现如今,好多人啥事不干,每天就往胡同深巷里钻,只为了找这条狗,还有人弄一只品相仿佛的送去端王府,被王爷识破,打个半死。街上但凡有乞丐游荡,都会被抓去天牢审问,短短十几天就抓了几百人,连那些破衣烂衫的贫民也会被误抓,当真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但那又如何呢?还不是没找到。”
“为了一条狗,值当吗?”
“贵人的心思谁摸得透?在你眼里那是一条狗,在人家心中那就是一个宝贝疙瘩。端亲王起初还满大街游荡,一会儿喊那狗的名字,一会儿吹哨子,闹得风风雨雨,后来忧思过重病倒了,这才消停下来。把狗弄丢那人原是他未婚妻,承恩公府的嫡小姐,现在已经被他逼得削发为尼去了,连承恩公也被他连番弹劾,查出许多贪赃枉法之事,现在锁在天牢,一旦查实就得砍头,岂是一个惨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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