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浔是鹿妖,本身是食草动物,不具备嗜血的天性,一直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
人类世界里有变态杀人狂,妖怪的世界里也有,他小时候是在妖境长大的,在他幼儿的记忆里妖怪蚕食同类是因为饥饿,他从来没见过有妖杀妖只为了折磨取乐。
妖怪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生物。
就像小时候的他,那时候他只要吃饭睡觉就行。可自从成年后进入人类社会,他开始学会了七情六欲,学会了其他类型的取悦方式。
他在进入城市之后才学会了杀人。
他不知道是什么出了问题,大概是因为这 座像是钢铁森林一样的城市,在霓虹灯光和鳞次栉比的水泥大厦里隐藏再多犯罪都那么理所当然。
丁浔的利刃是他的骨刺,坚硬程度远超人类任何的铁器,一击不够,他左手也幻化成利刃的样子企图一刀捅进余书的脖子给她致命一击。
他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一个三阴府的应捕人。
“我想要被人记住。”
这时一把伸缩刀格挡住他,赵曜突然出现在他眼前,用伏妖血写成的流刃硬生生割断了丁浔的右臂。赵曜在这种情况下马上判断出形式,他的手臂还现在余书的肚子上,为了不让余书失血过多,赵曜第一反应是剁了丁浔的右手。
但也错失了杀了丁浔的最佳时机。
赵曜竟然在极限的情况下学会了画流刃符。
“我终于见到你了。”丁浔断掉一只手,但好像感觉不到疼,看到赵曜之后笑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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