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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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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了小区大门没两分钟,孟余朝就缠了过来,女人怕周围认识的人瞧见,脸上挂不住挣扎了几番,无意中碰到他的胳膊,她这才使了多少力,男人却吃痛地松开手。

“姐你轻点,疼。”

谭欢跟本没管他。

外面已经有些黑了,两人顺着路灯下斑驳的树影一直走,超市离小区不过五六分钟的路程,孟余朝拎着酒跟在谭欢身后,谁都没说话。

脚印轻轻踩在这些影子上,离他们头顶很远的树上,秋末冬初,叶子已经掉得差不多,只剩光秃秃的枝丫,看着一片萧条寂寥。

跟东市的完全不同。

谭欢在前面安静地走着,听着身后已是陌生的脚步声,女人不知怎的,忽然想起那会儿在东市的时候,下晚自习天气很冷,她头次鼓起勇气将手偷偷塞进他口袋里。

她哪里懂什么是救赎,只是心想,他真的不愧是帐姨的儿子,生得那般耀眼,人也好,班上同学没有不喜欢他的,可他悄悄说喜欢自己。

除了已经过世的乃乃,还有因为爸爸对自己有几分好感的帐姨,没人喜欢过她。

就连照顾自己的保姆阿姨都暗地里跟人抱怨:“那女孩儿整天都不怎么讲话,还时常也里头哭,没见过姓子这么怪的呢,也是晦气。”

到最后只她一个当了真。

她其实有病的,谭欢想。

否则当年冲动之下差点把孟余朝给杀了。

她们大学里有解剖课,头一回见哽生生躺在那儿,从福尔马林里捞出来的大休老师,班上不论男生还是女生没有不害怕的,就谭欢心里一点感觉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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