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母子同心,那就没必要去在乎那个像赖皮狗一样的纪千晨,他要赖在这里就让他赖呗。
千雪分别将两个孩子支走,让他们回屋换身干净的衣服,换好再去医院看他们的干爹和云叔。
思语听说要去看云叔,她一下跟快乐的小鸟般飞进自已房间,将她所有的新衣服都翻了出来。
她拿着这件比比,那件试试,比划好久才满意地换了件粉红色、带裙边的外套,再搭配一条黑色的紧身裤,穿上那双白色的小皮靴,瞬间就变成一个小公主。
jackson是小男生,没那么多讲究,他在思语进去之后,还进进出出两趟,借着这个机会瞧瞧纪千晨的动静。
可无论亲亲妈咪如何对纪千晨视而不见,人家就是赖在家里不想走了。
最后,他才摇着头进屋换衣服,身上这件外套在地下室弄脏了,去见干爹是得换身干净的衣服。
干爹是个爱讲究的男人,最不喜欢穿得邋里邋遢的人。
jackson不太喜欢艳丽的颜色,翻出一件黑色的外套换上,裤子也是灰色的。
妈咪给买衣服的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黑白灰三种颜色,他觉得简单大方就好。
出来的时候,jackson把沐云帆给他买的那副昂贵的墨镜架在脸上。
一出场就把纪千晨给震住了。
这小东西,整得这样神秘干什么?
这大阴天的,又没太阳,还戴什么墨镜?
纪千晨不觉笑出声来。“jackson,你这身打扮好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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