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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章,张三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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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的人嗜马如命,自从大唐对草原失去了控制之后,便养不出优良的战马,虽然长城军经常出去打柴,但每次弄回来的战马,都是先送到关内,要用这些战马,向关内的那些节度使,换取长城军所需要的铁器和装备。

当然,疏通长安城的关系,也是在所难免的,不然大唐供给长城军的一般军需,很有可能会延期。

从小生长在长城边上的人,不说比荒族人更懂马,但也差不了多少,北方的荒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然而,在风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凶悍的马性,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极寒之地的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

西边的汗血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组成骑兵作战时,气势最足。

然而,汗血马最大的缺点,却是负重能力不强,符纹骑士身批甲胄、手提兵器,重量极大,这会大大降低汗血马的速度。

而且,在北方的极寒之地作战,一旦遭遇到极寒的天气,以汗血马的皮毛,很难抵御寒气侵袭。

女骑士身下的荒神马,便是汗血马与荒马的混种,这种混种非常的珍贵,不但继承了荒马的御寒能力,同样也继承了汗血马的耐力和速度。

之所以说珍贵,那是因为汗血马与荒马配种之后,诞生的小马,几乎十不存一,就连荒国养马大师,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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