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以后,蒙德就觉得自己犯了个错误,他的食品准备得少了。因为来蹭饭的不止是多了卡特琳娜一个人,而是多了一个人和一匹马……呃,是半人马,准确的是说是一匹年轻的雌性半人马。
呃,这是棕色毛发的小母马,下半身像是一匹肩高1.5米的骏马,但是上半身却是一个英气勃勃的美少女,棕色长发被束成了一条单马尾披在脑后。人身上穿着一件类似贵族猎装的黑色制服,而马身上则是披着一件同样色泽的马衣。另外蒙德也注意到,人家脚上,呃,马蹄上穿的是一种特制的鞋子,而不是马蹄铁。
“李斯特爵士,您好!我是宝丽,梅克伦草原木樨部族的宝丽,目前是藩国爵士。初次见面,请多指教……”这匹跟着卡特琳娜一起来的小母马很有礼貌的向蒙德行了个礼。
“骑士”有时候也被称为“爵士”,但是这只是个古代的书面用语,原本这“爵士”也是一个独立的爵位,地位和骑士相等,只是取得的方式不同。“骑士”是靠军功取得,而“爵士”是靠继承来的,通常是那些贵族家中没有继承权的次子、庶子。到了后来,这两个爵位逐渐合并,现今人类社会里已经很少有人使用这个称呼了。
例外的大概就是半人马、林妖(半人鹿)这些智慧种族了,因为他们没有骑兵编制……呃,你说半人马的士兵算骑兵还是步兵?所以在他们的传统里是没有“骑士”这个称呼的,“爵士”就一直是最低级贵族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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