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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路,也叫西京,是大都西边的最重要门户,往来一直很热闹。
但宫千柏担心节外生枝,直接绕过了大同城,决定晚些时候在野外露宿,反正他们只需要休息三个时辰就够了。
“天色黑了,夜间走路我们没什么问题,但马不行,还是歇歇吧!”
又走了百十里,宫千柏招呼两人下了马,找了一个比较平整开阔的地方,砍了一些干柴,升起了一堆火,吓退野兽。
“看看这是什么?”宫千柏扬了扬手里的纸包,向两人炫耀,“没想到吧,在这里还能吃到香喷喷热乎乎的好东西!”
说完把纸包在火堆旁展开。
“啊!张记的烧鸡!哈哈哈!不赖不赖!没想大刘大总管还准备了这个,算我没白喊他一声先生!”
康小健闻见鸡肉的香味,忍不住食指大动,口水都快流了出来。
“给!你们俩替我跑腿的,这鸡腿一人一个!”
宫千柏撕下两条鸡腿,一条递给康小健,一条递给褚黎颜,两人都有些不好意思,褚黎颜更是直接摇了摇头:“你吃吧,我嫌腻!”
“哈哈!”宫千柏硬塞给两人,一边把机头鸡脖子撕下来,口中说道:“烧鸡有的是,我是怕浪费,你俩就别客气了,赶紧吃吧!我是你俩的头儿,这鸡头归我了!”说完大口大口的撕咬起来。
这个年代的鸡,一般都是养了三五年的,肉质完全不同于后世,香的很,这也算是宫千柏在这里生活得最开心的地方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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