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德遂又遮上帕子,白日里,那不过一枚瞧起来有些黯淡的顽石。他道:“这东西不是常物,虽好,于人身体却无益,不能置于起居处的,明日将它收回匣子里去。”
宝如笑了笑,挣扎着要去够衣服。
昨夜恰是她最疯,今天遍体疼痛,尤其一弯腰,两条腿连酸带痛,火辣辣的,合拢不到一处。褪肩换衣的功夫,忽觉得背上火辣辣的,回头,季明德双眸似狼,唇角噙笑,恰似平日杀人的目光,正盯着她。
他在床上,若狠起来,便是当日杀季墨时的章法。
剥皮抽筋,她能活到今早,也算奇迹了。
季明德见宝如取银钩,下了纱帘,意欲将自己遮起来,一挑手又将它挑了起来。
美人便换衣,也是美的,日光洒照在床上,恰透过她骨肉丰匀的香肩,沉洒在弯弯的锁骨漩涡之中。白肤叫阳光照成蜜色,分明昨夜才尝过滋味,此时他又有些饿了。
自成亲以来,他也未曾如此坦承的,欣赏过她。
宝如立刻冷脸,悄声斥道:“晴天白日的,快下了帘子,我要换衣服。”
“昨夜拉着扯着,哭着喊着叫达达的时候,可不见你如此冷脸。”季明德语中带笑,手攥银钩,将她手中的帐子一点点扯了出来,重又挂了回去,依旧目光如狼。
两月不见,他就来过一封信。她本有无比的思念,不知为何此刻见着了,却无比的不自在,是因为他身上这件衣服的缘故吧,曾经寒窗苦读,一门心思要读书致仕的书生,进士不曾考得,却成了一方都护府的大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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