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领人过去挂了锁,盯着锁面的名字看了好几眼,却到底没有看清名字,她说:“把锁锁好了,就把钥匙扔进这里面。”忍不住还是问了一句,“你是笙爷吗?”
姜九笙大方地承认:“我是。”
果然,这气质,这腿和腰,除了笙爷再难找出第二个了。
再看旁边安安静静站在笙爷身边的男人,只露了一双眼睛,却怎么也遮不住一身矜贵与优雅,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是笙嫂无疑。
小姑娘很激动:“那能给我签个名吗?我是你的超级超级歌迷。”她并不爱摇滚乐,可就是超级迷恋姜九笙唱摇滚的样子,那样洒脱又帅气。
“好的。”姜九笙问,“签哪里?”
小姑娘拽着自己身上的文化衫,递过去一支笔:“这里这里,签这里。”
姜九笙接过笔,端端正正地签了自己的名字、日期,末尾写了‘游燕归山留’,字迹清秀,却大气潇洒。
怎么会有这样人呢,她什么都不用刻意,轻描淡写,却入木三分。
“谢谢笙爷。”小姑娘一脸真诚,眼睛亮亮的,说,“笙爷笙嫂,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我好喜欢你们俩。”
姜九笙回以一笑:“我们会的。”点了点头,又说,“谢谢。”
将钥匙扔进一个很大的特制‘邮筒’后,两人便折返了,走了不到百来米,时瑾突然停下。
姜九笙看向他:“怎么了?”
时瑾蹙着眉头,似有心事:“笙笙,你在这里等我一下。”然后,他便折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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