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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仪兰想想以前,就觉得自己傻得可怜。她当初居然还傻乎乎的以为,郑崇景是对她心存愧疚,所以不愿见她,不见则心安。
真是傻透了。最后一次见郑崇景时,那人的态度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温和,但那是因为这人在人前一贯如此,他其实并没有在她面前掩盖自己的真实心绪,眼神都已暴露无遗。哪里有什么愧疚,哪里有什么旧情,分明是不耐和厌烦。
其实仔细说来,当初的她也不是没看明白郑崇景的态度。从十五岁开始,她心里眼里只有这个人,对他自然是了解的,只是她不愿相信,自欺欺人罢了。
往事如烟,以前的事,郑崇景人面兽心,自然不可原谅。但顾仪兰自己知道,她自己沉溺于郑崇景的温柔网,蒙心盲眼,识人不明,也不算全然无过。她不顾祖母反对,铁了心要嫁郑崇景,说她自作自受也不算冤枉。还好上天垂怜,让她有重活一回的机会,她自然不愿意像当年一般做个糊涂人。
她还记得,嫁给郑崇景的头两年,那人对她真的十分好,当时祖父颇受皇上信任,她的伯父又刚刚升迁要职,郑崇景对她不仅是宠爱,还十分敬重,有些涉及朝政的话从来也不避讳她。
以前她没仔细想过,但现在想来,郑崇景是宗室旁支,领着一份郡王禄米的闲散郡王一个,并不太受皇上看中,逢年过节进宫请个安,皇上照例关心几句,赏些东西,仅此而已,与京中其余几位郡王的待遇并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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