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民终生不享有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的权利,贱民只能同贱民结婚。贱民年满十八岁后,国家帮助分配配偶,由民政局登记录入。贱民没有离婚的权利,贱民婚姻生效,终生有效。”
——《贱民条例》第一章 总纲 第七条
昏黄的灯火下,地上那团黑被渐渐拉长,直延伸到街角,胡同口的猫用婴孩的声音发出凄厉的惨叫,婆娑的树影嘲讽般的摇摆。
首都的夜生活是五光十色的,它竭力伸长灯红酒绿的指尖,却够不到这个迷失的角落。
萧骥桓在电线杆的后面站了两个小时,江知韵在不远处的花坛边缘坐了两个小时。萧骥桓没有回学校,他悻悻地离开餐馆后,便蹲在餐馆外的垃圾桶旁边,他开始理解为什么有的人要抽烟——为了在那些难受又不知所措的时候打发时间。直到他窥见江知韵把餐盘打包,沿着学校的反方向往前走时,他才直起身子跟了上去,最后在这样的一根电线杆下驻足,为夜幕扮演一座雕像。
不久后,一个穿军大衣的中年男人面朝萧骥桓走了过来,他的胡子是黑的,他的头发是白的,他的眼睛是死的——却在看到花坛的路灯后活了过来。
他快步跑到花坛边,把垂头丧气的江知韵拉起了身。
萧骥桓听不清两人在寒喧些什么,只见江知韵把手中打包的食物递给男人,男人把军大衣脱下给她披上,两人顺着人行道一前一后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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