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说谎,安旖真心认为,她的小男友,是世界上最最可爱的了。
年轻的皮肤光滑有弹性,完全不需要装腔作势的穿着。稍微有点青涩、土气的行为,也因为还是个学生,所以可以理所当然地被包容。
尤其还临界于男孩与男人间的尴尬期,既爱逞强又想撒娇,这种反覆而阴晴不定的行径,对她而言,全都很可爱。
不过,安旖的性格大概真的很恶劣,因为她最喜欢庭阎的一点,是他的自卑感——感觉,他特别好欺。
她很喜欢欺负他。上次他们一起看电影,散场灯亮时,安旖转头一看,庭阎两只眼睛居然像兔子一样红通通的,只因为他最喜欢的角色死了。她笑他,这有什么好哭的,不过是电影嘛。
也不晓得那些话究竟哪里惹他不开心,他一上车后就面向窗外,耍起自闭来。
安旖刚开始还试着搭了些话,他却爱理不理的,她自讨没趣,便果断闭嘴不说话了。她毕竟是个大人,何必要对小孩子低声下气的?结果,车才在红灯前停下,小男友突然又摸过来,把她拽向自己,吻她,一路往脖子那吻去,摸索着,执拗又凶狠地。
“唔??呀,”安旖吃痛地哼了声,不客气地拍他肩膀,完全没手下留情,“别咬那里,我明天还要上班啊。”
他完全没要理她的意思,亲得益发蛮横。这小子总是喜欢咬她,想要留下记号那样,边亲边咬,在颈上狠狠吸吮着,彷佛要咬破肌肤,将底下的血肉大口咽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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