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梨抱着奖杯往外走,左右看了圈,已经没男人的踪影:“不是学生吧,上回见到他打领带呢。”
孟清掬吃惊的睁大眼:“上回?你认识啊?”
刚刚下完雷阵雨,马路还是湿的,空气中一股粘嗒嗒的味道,常梨轻轻皱了下鼻子,连带着声音也瓮瓮的:“不认识呀。”
常梨没细说,因为拿了这次大赛的第一名,晚上大家约了要一块儿去玩。她先回了趟酒店,把奖杯妥善的放在玻璃柜里头。
洗完澡,她长发湿漉漉,空荡的长t底下露出两条瘦削匀直的腿,常梨趿着拖鞋把方才送来的配餐拿到床上。
趴着,叉子搅了下奶油蘑菇意面,小口咬下去。
她又蓦的想起那个男人。
她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机场,就两天前,因为学油画是在魔都,临近开学刚刚飞回北京,走出机场时便看到了他。
城市拥堵纷扰,霓虹灯和车尾灯在傍晚交相辉映,给城市染上一层朦胧的颜色。
男人倚车站着,白衬衫随意的塞了一半在黑色长裤的腰身里,灯光映照下来,透出隐约的宽肩窄腰的绝佳身材。
常梨从小学画画,觉得这男人怎么看都是完美的黄金比例身材,以及他那双桃花眼比她画的任何一双眼睛都要漂亮。
据说这样桃花眼的男人生来就一堆烂桃花,可他笑意却总不达眼底,举手投足都慵懒散漫,只显的清冷。
常梨当时站在机场口直勾勾看着男人,没注意路,箱子就啪嗒一下从台阶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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