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远忽然想起来。
那夜,卓裳身上那令他熟悉、着迷的甜味是什么了。
是软糖的甜。娇艳的玫瑰蜜香,以及水果在舌尖激起的阵阵酸楚,交织出那青涩的酸甜——她没变,卓裳始终还是那个天真、骄纵的可爱女孩。
变的人是他,他太软弱了,越是喜欢的东西,反而越不敢去要,就连伸出手的勇气也没有。
应远的指尖越过玻璃橱窗。热恋的男人,往往会陷入泛滥的浪漫,哪怕那只是刚开始的单恋——他看着那成堆砌起的糖,突然想起不久前看的童话电影:愚蠢自私的王子因为诅咒变成野兽,玻璃罩里逐渐凋零的玫瑰,是他未曾爱过一个人的心。
他看得出神,彷佛自己正是那头被囚禁的野兽。
店员将包装好的派放在收银台前,“先生?”
“还有软糖。”他抬起头,露齿一笑,“请给我一盒。”
比起一束庸俗的玫瑰,几克拉轻浮的宝石,这五颜六色的缤纷糖果,反而更能证明他对卓裳的心意。
他喜欢她,这二十几年来,未曾奢望过地喜欢着她。
就算现在被卓裳拒绝了,他也不会放弃。
因为,他们还是朋友。
有这个借口,他还是能待在离她最近的那个距离——只要,只要她与璞夏哥,有一点点的裂缝,那里,便有他的容身位置。
提着纸袋,应远推开门,外头的阳光依旧绚烂。他知道,他很卑鄙,但利用他来试炼自己爱情的卓裳,难道就不狠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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