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里,只得屈居一隅,小土坡瞧着可怜巴巴的。有了这前车之鉴,我早已想通了,大不了就做个孤魂野鬼,生前爽快,总比得上憋屈一辈子,只为死后道貌岸然来得实在——道貌岸然又不能让我爽快。
我们欢欢喜喜、身体力行地一诉离别之苦,直到腰肢酸软,四肢乏力。他趴到我身上,身子一抖、又一抖,体内涌进冰凉的液体。我八爪鱼似的缠上他,渐渐平复了呼吸。
他突然在我脖子上狠劲儿咬了一口。我“嘶”地一疼,拍了下他的后背,有感而发:“你他妈狗啊!”
他舔了舔渗出的血珠,抬起头来,冲着我轻轻“汪”了一声。
又腻歪不久,他直起身,理正衣衫,出门去打水。院中有一口井,离着不远,透过窗户就能看到。
一股股白浊流到宣纸上,立时向四周扩散。生宣吃水,混上斑斑血迹,整张纸惨不忍睹。我便不再看,挪了挪屁股,却是锥心的刺痛,只好半坐在桌子上,只顾去看刘国卿。
有刘国卿在,琐事我一手不用伸。擦拭过后,指挥他找来了阿玛的旧衣服,一人换上一套。衣服都是清末的款式,今日并不时兴,好在干净整洁,其它的也就不甚重要了。
身上一阵懒似一阵,歪在榻上闭目养神,一动不想动,却有着千言万语要说。未待说出口,只听刘国卿翻箱倒柜,动静不小,睁眼睛一看,他竟翻出了不见天日多年的颜料和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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