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栩栩这不叫肥,这叫健康。”说着明雁又把那只萨摩耶往上抱了抱。
明思无言,一只狗,这叫的什么名字?栩栩?干脆叫蛐蛐得了。他只能接受自家弟弟的新爱好,试探地伸手摸了摸那只狗,还挺好摸,他问道:“是不是一个人在外面太无聊了,所以才想要养只狗?”
“没啊。是我前男友的狗。分手后,他就留给我了。”明雁笑着边说,边蹭着怀里的狗。
“噗——咳咳咳——咳咳咳咳咳!!——”明思差点摔了自己手里的杯子,咳得脸红脖子粗。
明雁好笑地看着他:“哥,你之前陪我待了几个月,应该看出来了呀。你放心,就谈了半个月,我就是想试试是不是真的开始喜欢男人了。后来两人性格不合,和平分手了。栩栩是恋爱第一天一起买的,分手后我舍不得,他就留给我啦。”
听明雁说得这样轻松,明思觉得自己太严肃并不好,况且这么一趟回来,他发现明雁变开朗了许多,前男友就前男友吧,毕竟是前了,况且只有半个月,他勉强自己接受,努力装作不在意道:“你开心就好。”并且心里居然隐隐觉得,只要不是宁休,是谁都好。
明雁暗笑,觉得他哥越来越可爱了。
他这几日的确心情好,毕竟回到了两年未曾回来过的家中,看到了妈妈、哥哥,还有昭昭,妈妈的身体又好了不少,胳膊已经能微微移动,医生都说未来也不是没有重新能够走路的可能。这瞬间,他觉得生活仿佛又充满了希望,虽然他还没有想好回来后到底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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