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了。
赛车跟篮球一样,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大部分男人所热衷的运动,里边儿擦出的火花,自然也是难以灭下去,想当年第一次跟他哥杠上也是因为一颗球,到底是谁砸到了后脑勺上。
晚上一个人跑回家,吃了家里做的羊肉汤,行骋跑窗口去看了一下楼下亮没亮灯,管他妈妈要了祛疤膏,敲他哥的门儿去了。
今天他爸爸在家里抽烟把沙发给杵了个印儿,那火星子烧得响,迅速点着,行骋忽然就想起宁玺的手腕上。
拿去给他抹抹手腕,不知道有没有用。
他这门铃一摁,门开了,扑鼻而来就是满客厅的烟味。
宁玺垂着眼,鼻尖一颗小痣衬得脸庞愈发好看,皮肤还是白得过分,手里扯着一张数学卷子,手掌心儿攥了草稿纸,上边儿方程式还看得清晰。
再往下,宁玺嘴里咬了一根烟,烧了一半,火星忽亮。
半边面容沉浸在烟雾里的宁玺,那么迷幻,那么孤独,模模糊糊的眉眼,清瘦而美好的下颚轮廓,烟头上每一寸都烧到了行骋的眼里。
行骋捏了捏手里的祛疤膏,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着他哥这个样子。
颓废而神秘,眼神淡漠,一边儿抽烟一边儿写数学题,坐在客厅里,点着那盏灯,自己买的那一方小桌上,还有小半张没用完的草稿纸。
宁玺吸了一口烟,没掐,吐了个圈儿出来,抬起眼,定定地看着行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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