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的求生欲,迫使我不得不再次说明:
一、小说是虚构的,未必能反映出作者三观。
难道,现代的修仙小说和灵异鬼怪小说,能反应出作者和读者“渴望成仙”或“相信鬼怪存在”的三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人生观)吗?基本不能,因为大部分作者和读者都知道这是虚构的,不存在的。
全文能体现本人三观的,仅此两句——
“人性的恶是不容试探,也无法揣度测量的。”
“要是不想……继续受伤害,就必须坚持调查,将那些做恶之人绳之以法,把事实真相公之于众,让人们坚信正义和光明的存在。”
二、法不外乎人情。
男主涉及猥亵,并非强奸。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66law.cn/laws/269791.aspx)
男主存在犯罪事实,但是,这不是出自他本人意愿。
他是一个年轻的检察官,大家综合考虑,派他当卧底,解决这桩案子(按照设定,检察官可直接展开侦查,刑警听从检察官安排)。
在这过程中,男主面对女主时,其实是煎熬痛苦的。
因为他本身是一个身心健康的人,突然让他当变态,他很难做到。所以前三章里,男主的举止透露着不自然(比如第一章里,男主上车后,下意识和女主保持着距离。直到张院长“餐前点心”的试探,他才意识到自己要做戏。为了掩饰,他还抛出一个问题,表示自己刚开始不动弹,是怕对方泄露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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