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和把线圈笔记本收起来,从扉页夹层里拿出他跟粟敌,还有温火的合照。似乎从他们父母叫人理解不了的相处开始,他们的人生就注定不会是约定俗成的正常。
所以他喜欢大他很多岁的阮里红,而粟敌喜欢一个男人。
其实说喜欢也不完全正确,粟敌除了学习就只对沉诚感兴趣,他以为那是爱情,这很正常。但事实上,他喜欢的好像只是沉诚身上那股子劲儿。
粟和是知道沉诚这个人的,当时在北约克很出名,约克大学附近无人不知,男、女都想认识他。
加拿大可以说是个多种族混居国家,本来就乱,多伦多几个典型区域,每天都在上演人间炼狱。沉诚那个时候叫Cheng,跟人混战过,也拔刀相助过,总结就是好人、坏人,全都他一人干了。
多伦多黑组织很多,他们搞到枪支弹药很容易,沉诚就活跃在这些组织当中。能看到他用一张冷漠的脸跟所有团伙都处得很好,这首先就是一种魅力。
加上很多人都意想不到,这个花臂,银发,眉钉,疤比牙齿多的男人竟然还是个搞物理的。
沉诚这个人本身的颠覆性很强,也就是你会在跟他接触的过程中,不断颠覆自己对他的印象。粟和那时候听粟敌说起他,就是这个感觉。
粟敌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很少有他感到好奇的事,更别说人,沉诚是第一个,他当然在意。
在意到钻进牛角尖,他终于还是没能放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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