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眼神之后,她一个空间转移术用出,整个人便凭空消失在原地,等到她再出现在蕾妮身边时,手上已经抓住了长着一双尖耳朵的小男孩。
除去那双尖耳朵之外,这小男孩倒是与其他小男孩没什么区别。可能是因为这儿是热带雨林气候的原因,小男孩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双眼睛是漂亮的琉璃青,就如同曾经她在变态塞缪尔先生宝库里看过的那盏琉璃灯,外表上绘着精致的图案,灯光是带着点雨后天空的青蓝色,泛着幽幽的光芒,在夜色里看过去美得令人心惊。
配上这小男孩小麦色的皮肤,他的眼睛就像是夜色里的琉璃灯——同样美得让人心惊。再加上他五官十分端正精致,眼角大而开的猫眼尤其明亮,倔强抿起的淡粉色的嘴唇,比一般的男孩还有俊美许多。
男孩一言不发地咬着嘴唇,脚还孜孜不倦毫不退缩地往林蓉蓉身上蹬去,那想要使劲挣脱林蓉蓉手的劲头就像草原上的一头小豹子,充满了野性与不羁。好在林蓉蓉的魔力也还十分充沛,所以要抓住小男孩并不难——毕竟这小男孩身上并没有魔力。小男孩穿着一整块的皮毛做的衣服,看着有点像是什么野人。其实除去他身高只有一米二,他看上去就和人类的小孩没有任何区别。
林蓉蓉曾经在学院里也见过矮人族——毕竟他们魔法学院里也有少数矮人族入学的。一般矮人族都不受欢迎,除去他们的身高不高,还有就是他们性格阴沉,不爱和人交往。况且大多数矮人的相貌都不怎么样,人类总是喜欢以貌取人的,在这个原作者所描写的肉文里更是如此,脸估计占了很重要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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