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不会觉得有多么热。
大叔和叶仙说话,问她是哪里的人,口音不是这里的。
这种小地方,十里地远的村子可能口音便不一样,叶仙被听出来一点不足为奇。叶仙就笑道,“我是叶仙,是金菊的女儿。”金菊就是叶母的小名。
“哎哟,原来是金菊家闺女啊,我就说咱那么眼熟呢,瞧我这记性!”
对方问她是不是要去找李梦斌,叶仙回到“是”。
“哦,是李家的大孙女啊,我知道,可出息了,考上了市里的高中呢。”对方笑得爽朗地回答。
叶仙心里也挺高兴的,比自己被肯定还高兴。
其实,在这种山里面的人家很注意孩子的教育,因为好好读书是后代走出山里唯一的途径,所以大家都很注重教育。
李梦斌读书好,自然也就出了名。
第 102 章
叶仙坐在摩托车上,最开始还能够好好看风景,之后就被颠簸地有些受不住了,根本没有心思再看风景,只盼早点到李梦斌家,那弯弯曲曲的山路就好像没有一个头,叶仙知道,可能是她太想见到李梦斌了。最后叶仙都失去了信心,车才总算是到了。
叶仙要给大叔车钱,那大叔说啥都不要,说什么只是顺路。叶仙无法,只得作罢,没办法,山里人就是实在。
叶仙穿着休闲装运动鞋,完美地显露出逆天大长腿,背一个书包提一个皮箱,很简单的打扮,偏偏那份气质和这种山里小地方一点不同,从她下车就很惹人注意,大多人都认识叶仙,热情地招呼她,叶仙也一口一个“舅”“舅妈”地叫着,既礼貌嘴又甜,很多人都想拉她去家里吃饭,叶仙连连推辞,说好了下次下次,才顺利地去了大舅家。去到了半路就遇见了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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