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笔记本摊开,两人各占一边。写了两句之后,沈知期抬头去看唐迎的字,不由生出几分自惭形秽来,“糖糖,你的字真好看。”
唐迎摇头,“只是过得去而已,徒具其形,不得其神。”所以看着不错,却经不起赏鉴推敲。
但即便如此,对沈知期来说,也是望尘莫及的。
她默默将自己手里的笔放下,“以后我每天抽出一点时间来练字好了。”好歹她跟唐迎也是有共同事业的,以后两人的签名总有摆在一起的时候,看在外人眼里,总不能比她差太多。
她想追上唐迎,各个方面的,各种意义上的。
这一点小小的心思不值一提,对沈知期而言,却已经足够成为一段时间内练习的动力了。她还十分有兴致的拉着唐迎,非要对方写一篇字给她做字帖用。
唐迎扫了一眼沈知期那仿佛狗爬的字,抿唇一笑,没有拒绝,想了想,提笔写了一篇刘禹锡的。
写完之后她自己看了看,不甚满意。虽然已经习惯了用中性笔,但跟毛笔比起来,差距还是比较大的。随便写写倒不要紧,但既然是要给沈知期做字帖,自然要精益求精。
唐迎正要动手将这张纸撕去,提前察觉她动作的沈知期连忙将笔记本往怀里一抱,成功躲过了她的“魔爪”。
“这张写得不好。”唐迎道。
沈知期摇头,“我觉得挺好的,就要这个了。”顿了顿,似乎是为了更具有说服力,又补充道,“写得太好,我也学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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