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只有一扇狭窄的通气窗户,玻璃上全是积攒了不知多少年的厚重污渍,光几乎透不进来,唯一一盏顶灯关着,阴暗与霉味像具有实质一般,层层叠叠向刑警们扑来。
明恕手中的枪,正隔着两米远,对着一个年轻女人的额头。
正是李红梅。
李红梅坐在仅铺了一层草席的床板上,浅黄色T恤,七分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劣质“洞洞鞋”。
证件照上的她双目无光,面部线条僵硬丑陋。而真人比证件照更加难看——小眼睛,塌鼻子,翻鼻孔,厚嘴唇,宽脸盘,大脑门,脸颊与额头都有痤疮,稀疏的头发在脑后挽了个松弛的马尾。
人是视觉动物,喜美厌丑。可想而知,李红梅的长相很可能让她在童年时代就遭受歧视与排挤。而这种被边缘化的境遇一直如噩梦一般跟随她。
看见警察,李红梅既不惊讶,也不害怕,视线虚虚地在每个人脸上走过,最后定格在指向自己的那把手枪上。
明恕缓慢将枪放下,余光瞥见床尾塑料绳上晾着的衣物。
那上面,似乎还能看见没能洗掉的血迹。
李红梅就是穿着这身衣裤作案。
易飞已经走了过去,将半湿的T恤与直筒牛仔裤取下来,放进大号物证袋里。
“你们是来抓我的吗?”李红梅开口,短短一句就夹着语调滑稽的方言。
她的声音很难听,即便是正常音量,也显得刺耳。
方远航一下子就想到了农村扯着嗓子骂街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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