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行尸走肉。只是一个奴印而已,只是变成了奴隶而已,比起被残忍杀掉的下场来说已经好上太多太多。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是人。作为一个长久生活在功利现代社会的人,罗朱也没有那种高傲的身为人的尊严和气节。她贪生怕死,真真切切地畏惧死亡。在三年的驴行生涯中,为了活著,她能够面对并战胜各种困难,可以迸发出难以想象的勇气。方才想到自尽只是因为她以为没有了生的选择,而在可以活著的情况下,她和大多数平凡人一样选择宁为瓦全,不为玉碎。
成为奴隶固然会可悲地丧失做人的尊严,却能活著。活著看见蓝天和白云,看见鲜花和碧草,看见高山和湖泊,看见世上的一切,无论美丑,只有活著才能看见。人生短短几十年,她不能像她的父母那样在纠葛中浪费,早早地将宝贵的生命糟蹋掉。
看著那个手执通红铁棒走向自己的兵士,罗朱的心鼓跳得几乎要炸裂,浑身肌肉一点一点地绷紧。唇角边溢出一缕几不可见的晦暗苦笑,居然还是那个捕捉她,又放过她做祭品的男人,她和他还真是有缘──孽缘。
“我打算亲手给我捕获的猎物烙印。”男人狞笑著走到她身前,大手抓住她的袍襟往右下使劲一拉。哧啦一声,从里到外的衣物都被扯坏,露出与血泥满布的小脸截然不同的干净肩头。肩上成片肌肤虽泛著可怕的青紫淤红,却能轻易地看出它迥异於一般高原女人的细腻柔滑。男人似乎怔了怔,身体突然移动了一下,挡在她的右侧,高悬空中的通红铁棒随即毫不留情地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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