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保不齐会有人看人下菜碟,不把重视放在面上搞不好就真会害它们被人怠慢。
这也是她一向对自己人的方式。为什么一开始就把牟颖放上台面?因为太多人都知道牟颖是因为什么才来总部的,如果曾以萱看起来并不重视她,那么谁都不会把她当一回事。
曾大小姐本性低调冷清,本是不爱在人前秀恩爱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半公开场合主动牵手,实际不过是为了让身边这些人明了牟颖的地位,给予她应有的尊重罢了。她不想让人以为牟颖不过是个助理兼地下情人,见不得光。
她用手语详细问过了这匹名为“追光”的马儿近期情况,这才郑重介绍了牟颖,当然,还是用手语。
小伙子看向牟颖,笑着又鞠了个躬,牟颖莫名其妙不知所以,但还是条件反射般回了个礼。
曾以萱告诉牟颖小伙子名叫巴鲁,随即又用手语跟巴鲁说:“我想把追光送给她,不知道追光会不会愿意?”
巴鲁笑得露出一口白牙,手语打得飞快:“您得告诉追光她是您女朋友,要不追光肯定不能同意。”
曾以萱也笑了,拉过牟颖,牵着她的手给追光闻了闻,道:“它叫追光,是我最喜欢的马,来这儿的时候才两岁,前几年我最常骑它。你要爱护它。”又拍拍追光的头,小小声道,“这是我最喜欢的人,你要替我保护好她,不许耍脾气。”
一人一马都惊呆了。我的天,曾大小姐刚刚说了什么……最喜欢?让她说句喜欢都觉得好难好难,居然还是最?天啊简直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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