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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嘉靖年间,河内县发生了一桩蹊跷的杀人案。
这天,刚走马上任的唐知县正坐在大堂上与师爷交谈,堂外的鸣冤鼓突然响了起来,唐知县当即便令衙役将鸣冤人带了进来。
被带上大堂的是一个衣着光鲜、一脸富态的中年人。看到唐知县,他跪下便说:“求大老爷务必查明小儿的死因!”
唐知县还未作答,一旁的师爷低声耳语道:“这是方圆百里有名的大财主张福缘。”
唐知县点了点头,冲堂下说:“有何冤屈可详细道来!”
跪着的张福缘抹了把泪,伤心地说:“我家小儿今天早上被一只野鸡给害死了……”
随后,他将详细情况──说了出来:
他的儿子去年得了疯病,到处求医不见好转。后来遇到了一个江湖郎中,江湖郎中说他儿子的病是心气不足,需要用野鸡血来治。这野鸡也有讲究,家养的野鸡不行,必须是捕捉到的纯粹的野鸡,并且野鸡捕捉到后,不能直接杀,要圈着它。野鸡心气高,被人捉住失去自由后,会生气而死,有的野鸡死的时候还会气得吐血,这个时候的野鸡血才能治病,尤其是野鸡气得吐出来的血效果更好。
张福缘照这个方子让人捉了许多野鸡来取血,他的儿子服用了这种鸡血后,也确实病情好转。
就在今天早上,他从一个叫侯胜的捉鸡人手中买得了一只吐血的野鸡。没想到在将野鸡吐出的血炖汤让儿子服用后,他的儿子竟然也吐了血,不待郎中到场就气绝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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