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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循声望去,是一个面带笑容,看似人畜无害的小胖墩。
但是在丛林之中有一条法则,越是长得显眼的花朵,毒性就越强,越是看似安静的动物,发起看来就越凶。
眼前这个小胖墩儿看起来只有一米六五左右,圆圆的很可爱,但他却有一个,令人胆寒的外号——血钻。
此人虽然看似很胖,但动作十分敏捷,他已经在拳馆之中,创下了50连胜的恐怖战绩。
他曾经是刀疤的同事,到现在还在第十八城区担任特工的职位,他原本也可以离开这个混乱的地方,但是他天生嗜血,越是混乱的地方,他越喜欢待下去。
刀疤之所以想到第一个来找他,一是因为血钻功夫极高,身体已经达到普通人的极限;二是,血钻欠他一个人情,并许下承诺,只要刀疤开口,便会拼尽全力,帮刀把杀掉仇人。
“好久不见。”刀疤收起了自己刚刚举起的手,阴暗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你遇到了自己想要杀的人?”血钻语气平静,说到杀人二字,就像是杀一只鸡一样自然,平常内心没有一丝波动。
刀疤轻轻点头:“咱们换个地方。”
刀疤开车,带着血钻朝着第十八城区郊外走去。
第十八城区的郊外是一片茂密的树林,人烟罕至,有不少庞大凶残动物出没,平常这里很少有人出没。
“你真的决定要杀了她?”
“怎么了?难道你不愿意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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