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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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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没有想到这个傅云琛居然派人动手了,如果是换做是其它的时候,那么他早就跑了。

但是安清歌的话,让土地那里还有胆子跑。

所以就死死的抱着电线杆子,还施了法。

这些凡人下手可真的狠啊。

他记住傅云琛了,傅家的地要是不出点什么所谓的问题,他就不是土地!

即便是傅云琛也没有想到这个叫涂狄的男人居然有这样的毅力。

但是涂狄越是这样,越是让傅云琛的心里难安。

安清歌不知道土地的情况,毕竟如果土地现在千里传音的话,那么安清歌肯定觉得他在卖惨。

她就在房间里,抓着钢铁的爪子,用钢铁的爪子抓着毛笔:“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你用你的狗头给我好好的记,如果今天要是背不出来的话,那么你就等着重新投胎吧。”

钢铁在听到这话的时候就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

安清歌就继续威胁:“我真的是觉得你重新投胎这个主意好,你也见过白无常,你直接跟着白无常走就是,还省了力气。”

钢铁努力的盯着纸,它用尽自己的全力,想要记住这些。

但是二哈的记性在那里,它也没有什么办法。

安清歌越是这样,钢铁就越是害怕,越是记不住。

而且......狗爪握毛笔,写出来的东西真的是能看吗?

安清歌看着纸上的这些字,就直接把笔丢在地上。

这个狗能够修成仙,那么她马上就是上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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