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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是一个追求得分的运动项目,哪支球队的得分更高,哪知球队就会赢得胜利。
可是篮球只有一个,完成进攻出手的人永远也只会有一个。
由此衍生出了两个最基本的战术流派,第一个就是美职篮目前多见的巨星球战术,第二个则是团队篮球。
巨星球是尽可能多的让球集中在最有把握命中投篮,得分最高效的球星手中,让他们出手。
球星的能力肯定比平常球员更高,把出手机会全部交给他们,球队的进攻效率就会提高。
可是球星的体能是有限的,会随着不断完成进攻而衰退,没有一个球星能包揽球队一场比赛的所有得分,一场比赛能够出手20次以上,这个球星就算拥有一个合格的体能了。
所以,球星们开始追求,如何在尽可能少的体能消耗下最高效率的得分。
不同时期,不同球星给出的答案是不一样的。
在篮球刚刚创立的时候,受到同期世界第一运动足球的影响,讲究传切和配合,球星更多的是小个子无球空切手。
紧接着,人们发现离篮筐越近,得分效率越高。于是球星成了巨人,例如张伯伦这样的洪荒猛兽,他抬抬手就可以触碰到篮筐,可以一场比赛出手30次以上,因为他要做的就是接球,然后将球在内线打进。身体素质的全面碾压,让张伯伦成为了远古篮球巨星球打法的最佳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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