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甚至有种滔滔不绝的流畅感。后知后觉这个词,时迴用了好多年,才真正明白。
大学四年,她竟然只见过薛羿一面。还是坐在观众席里,遥遥一瞥。薛羿穿了件显眼的大红色裤衩,冲过了终点线。
喜欢了薛羿那么多年,以至于时迴看个后脑勺就能认出薛羿。
这种喜欢很矛盾。
即使自认为这样熟悉薛羿,她仍会在旁人提起薛羿这个名字时,又有难言的矜持。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我认识他,我比你们都更早知道他!”
就连早一点知道,都成为了她暗自窃喜的理由。时迴觉得自己病了。
时迴不想这样下去,于是她退了社团,不再和白陆语联络。也不再偷偷打听薛羿的消息。这并不管用,毕竟放弃这回事,愈放愈沉。
时迴在几次辗转反侧后,铁了心去认识薛羿。蹭他上的课,并且在课上侃侃而谈,引得众人侧目。在他写的下留言,还写了同人和长篇书评。她究竟还是做不出直接上去要电话号码的事情来。
病入膏肓,只好以毒攻毒。
时迴从没想过要和薛羿恋爱,但她也从没想过薛羿会和白陆语在一起。
女生的心思何其缜密。当她登录那个小号以后,秘密就像潮水一样向她涌来。薛羿就是那个每天给鹿羽底下留言的粉丝。而鹿羽就是……白陆语。
几番思量,她寄出了那封匿名投稿。
好歹,也让我在你眼前出现过一次罢。
然而事情出乎她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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