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这个臭丫头挺喜欢他的呀, 专门给他打兔子, 他受伤的时候宁愿一个人忙得累死累活也不让他帮忙,生怕他伤口裂开,害怕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找到他哭哭啼啼寻求庇护。可是为什么自己主动示好她又总是推三阻四避而远之呢?
突然, 谭啸枫曾经说过的话在苟君侯耳边响起。
【他对我百依百顺, 保护我会哄我, 事事以我为先……】
黎皓轩!
苟君侯皱眉, 他差点就忘了那个家伙了。
时值深夜,苟君侯在床上翻来覆去。
一会翻到左边:谭啸枫喜欢我。
一会翻到右边:谭啸枫喜欢黎皓轩。
又翻回左边:她为什么喜欢我啊?
翻到右边:她凭什么喜欢黎皓轩啊?
对,苟君侯一下从床上坐起来,谭啸枫不能喜欢黎皓轩!
“可她就是喜欢那个小白脸啊……”
苟君侯生了一阵气,脑子一堵把自己睡的草席撕成两半,床没了,让他暂时冷静了一下。又干坐了一会,苟君侯越想越不是滋味, 突然起身到厨房拿了一只装满水的碗, 然后跑出房门,走到一个空旷点的地方, 趁着月光对碗水照影。
这实在是个高难度的活,幸得今晚月色甚好,白光光亮堂堂的,可见度还算不错。
碗水里映照出苟君侯模糊的面容,他剑眉星目, 鼻梁高眼窝深,但是个单眼皮,瞧着很醒神。不笑的时候非常富有攻击性,像只豹子。
既然像豹子了,那就必然有猫科动物的最大特点——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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