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痴身嘅话,男人好快会厌。”
情感上,她能理解林展权对哑仔喜爱的原因。少年生得清纯,年纪又不大,自然能模糊两性之间的界限,让男人在某段时期内具有新鲜感。但这并不意味着林展权真的“爱”他,起码阿媚眼里看来,在对方离开期间撒娇撒痴、分外粘人的哑仔,不懂得抓男人心就像放风筝一样,要收要放。不会知情识趣的话,没法长久留在男人身边。
天真、无辜和无所适从,以及暂时与林展权分别后难耐的孤独,最终化作旁观者阿媚眼里的几分怜悯,她从他身上看到所有玩物无一例外的结局。
或许Apple还好一些吧?阿媚不由得这样想,年轻、漂亮、外向又高傲,敢爱敢恨,也更自由。了解自身价值,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闻言,哑仔的眼神黯淡下去,用毯子遮住自己的下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她。半晌,他轻声应道:“……唔”
阿媚对他点了点头,看了下时钟,立起身道:“我叫个人过嚟煮饭比你食,你执执间屋先。”
“嗯……”哑仔见她要走,想要挣扎起身,却听门前的阿媚道:“你抖下啦,唔洗送我。”
少年摇摇头,还是准备下床送人。然而,就在他努力撑起双臂的瞬间,那股十几天来无比熟悉的酥麻感再度席卷而来,汹涌情潮毫不留情地瞬间没顶,将他娇小的身体吞没。
哑仔仅发出了两声轻哼,随即抓紧了软毯,整个人笼在其中缩成一小团。已走到客厅的阿媚没发现任何异常,很快便关门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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