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会进入到了尾声,那个天价的镯子终于亮相。
灯光打在它身上的一瞬间,江谣呼吸一窒。
帝王绿全覆盖的镯子,满色满绿,灯光下散发着微弱的光,翡翠里仿佛是有水流动一般,给它带来了一丝灵性。
现场众人倒吸一口冷气,在主持人夸夸其谈中,对镯子心生向往。
就算是老胡这种不懂玉的人,也大饱眼福,被直观的震撼了一把。
王文蕴的眼珠子都快落到镯子上头去了,老胡感慨:“真不愧是压轴。”
他看到这镯子的第一眼,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当然,是眼睛被深深地吸引了,心里已经非常熟练地出现了江谣戴上这镯子的模样。
江谣的肤色像是奶白色的,手腕细细的,男人一只手能圈出来不说,还能留有一丝缝隙。
这样的手,被帝王绿逼人的颜色一衬,就像是羊脂膏一样诱人,骨节分明的五指动起来,如同跳跃的音符,拨动着他的心弦。
它应该是为江谣的手腕而生的,老胡咽了咽唾沫,目光落在江谣的手腕上。
江谣的食指上有一枚钻戒,是小辞当年塞给他的。
今日鬼使神差的戴上,却不显得违和。他的手不像男人一样关节粗大,体毛稀疏,几乎没有,戴着这钻戒,像一个新婚中的少妇,散发着少女的青涩和花苞绽放的成熟。
老胡捏了捏他的手腕,细细的一截,一掰就断。
江谣把他手打开,瞪了他一眼,眼里明晃晃写着:又他妈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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