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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都看到吴中元在出神发愣,只当他在思虑什么重要的问题,哪里知道他想的是组团儿出去偷东西。
偷东西肯定是不对的,但吴中元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于纠结,如果动辄就上升到道德高度,那就什么事情都做不得了。最主要的是就算是偷,也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是为了造福全人类,做贼的都有各种各样的借口,不过怕是没有比这个更高大上的借口了。
当然了,能换最好别偷,能偷最好别抢,不过换的可能性不大,但凡好东西,主人都不会拿出来与他人分享,估计最终还得靠偷抢,真正对世人有用的东西,也不管手段方法是不是光明了,想方设法也得搞回来。
此事宜早不宜迟,必须尽快实施,但问题是找谁搭档,黎万紫三人肯定不成,他们太忙,抽不开身。退一步说就算他们能抽开身,也不会陪他去干这事儿,不但不会陪他去干,还会坚决的阻止他。
要组建一个“犯罪团伙”,首先要有交通工具,这个是现成的,估计没有比大傻更能驮的了。
然后还要有主谋,这个黑锅他义不容辞。
然后还得有从犯,从犯都得有一技之长,他最先排除的是吴荻,吴荻现在已经被严密监视在了熊族都城,行动不得自由,不过即便吴荻行动自由,他也不会邀请吴荻入伙,因为吴荻也是主谋的材料,一个团伙有一个主谋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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