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脑袋灰溜溜地走了。
宋玉泽:“……” 一种欺负大型犬的即视感……
到后来,他才知道,Nick根本就不是一只大型犬,而是一只凶暴残忍,嗜血的狼。他和陆珉是天生的一对。
陆珉赶走碍眼的人后,心情瞬间好了,走过去微笑着对宋玉泽说:“我请你吃饭?”
宋玉泽说:“你怎么到首都来了?”
陆珉笑说:“我没和你说过我是首都人?我是在首都长大的,后来才去的岐煜市。所以这里我很熟。”然后熟稔地揽着宋玉泽说:“走,带你去一家好吃的。”
陆珉带宋玉泽去的店很出乎意料,是在一个小巷子里的很平凡的店,不大不小,只牌上写着百年老字号几个古朴大字,看得出里面装潢年代久远,然后打理的十分干净。
“小时候家人经常带我来这里吃。”陆珉用一种怀念的语气说:“一会你好好尝尝,味道绝对好。”
里面的客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两人等了一会,菜也就上了。
宋玉泽先是舀了一口汤喝,就忍不住被惊艳到了,口感很香醇浓厚,几乎鲜美地要将舌头都吞下去,是不多多得的美味。他满足地又喝了一口才说:“倒是占了你的光了,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陆珉见他喜欢,心情很好地也摆开碗筷吃起来,这家店他也是很久没来过了,味道熟悉又想念。
他和以往一样,随时贴心地顾着宋玉泽,端茶递水,夹菜伺候,做起来十分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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